畅享澳洲旅游保障

出生日期

对不起,此年龄不在可投保范围内

请选择被保险人出生日期

保障期限
价格
100元起
已下架

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及伤残 30万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及伤残(双倍赔付) 30万
自驾车意外身故及伤残 10万
医疗费用(含门诊和住院) 30万
住院津贴 100元/天
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 40万
猝死保障 5万
身故遗体运返 15万
亲友慰问探访费用 0.8万
未成年子女逾期停留费用 0.4万
未成年子女旅行送返费用 0.4万
旅行变更 0.3万
旅行延误 0.09万
行李延误 0.15万
旅行证件损失 0.5万
个人随身物品 0.5万
银行卡盗刷(不适用于未成年人) 0.5万
个人钱财损失 0.1万
旅行期间家财保障 0.3万
第三者责任 60万

保险责任(详见条款)

保险责任 保障金额(元) 说明
意外身故及伤残 30万 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30万,残疾根据残伤程度给付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及伤残(双倍赔付) 30万 旅行期间以乘客人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在给付一般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的基础上,再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险金
自驾车意外身故及伤残 10万 旅行期间驾驶或乘坐非营运四轮机动车(7座以下,含7座)时,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10万,残疾根据残伤程度给付
医疗费用(含门诊和住院) 30万 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到医疗机构治疗,保险公司赔偿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最高30万
住院津贴 100元/天 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需要入院治疗,可按住院天数获每日住院津贴,30日为限
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 40万 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经保险公司确认需要救援服务时,保险公司将承担运送和送返费用
猝死保障 5万 旅行期间由于潜在疾病或者功能障碍所引起的突然的出乎意料的死亡,且被诊断为猝死,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5万
身故遗体运返 15万 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于60天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承担安排遗体送返所发生的费用,其中丧葬费用限额2万
亲友慰问探访费用 0.8万 旅行期间身故或身体遭受严重伤害住院超过7天,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亲友前往探访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未成年子女逾期停留费用 0.4万 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需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承担随行未成年子女自原定旅行结束之日起,逾期停留所产生的额外食宿费用
未成年子女旅行送返费用 0.4万 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导致其随行的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授权的救援机构安排其随行未成年子女返回中国境内的日常居住地,保险公司向救援机构支付送返费用
旅行变更 0.3万 在旅行前和旅行期间,因被保险人或其他直系亲属身故或遭受严重伤病、或旅行途径地或目的地突发暴动、罢工、自然灾害或传染病等原因取消或缩短行程,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已支付的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费用
旅行延误 0.09万 旅行期间由于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机械故障、航空管制、航空公司超售、恐怖分子行动、其他旅客行为、罢工、暴动、劫持或怠工及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而导致旅行延误的,每延误5小时保险公司补偿300元
行李延误 0.15万 旅行期间被保险人随行托运行李每延误6小时保险公司补偿500元
旅行证件损失 0.5万 赔偿被保险人为重置因抢劫或盗窃而损失护照、旅行票据等旅行证件所支付的费用及相关交通、住宿费用
个人随身物品 0.5万 每件物品限额0.1万;旅行期间被保险人随身财产被盗窃或抢劫、或因第三方责任而遗失或意外损坏,可获赔偿(现金、票据、证件等不属于随身财产保障范围,详情请见条款)
银行卡盗刷(不适用于未成年人) 0.5万 赔偿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由于银行卡被盗刷或被抢而造成非授权人非法使用银行卡所发生的账款损失(账款损失须于挂失该丢失或失窃银行卡之前的48小时内发生);此项内容不适用于未成年人
个人钱财损失 0.1万 旅行期间被保险人寄存于登记入住酒店的上锁保险箱内的个人现金被盗窃或者随身携带的个人现金被盗窃或被抢劫而遗失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旅行期间家财保障 0.3万 旅行期间被保险人其在境内日常居住地的室内家庭财产因火灾、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洪水、水暖管突然爆裂、盗窃(在三个月以上未破案)等原因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第三者责任 60万 保险公司承担旅行期间被保险人和宠物因意外事故导致他人身体或财物损失而须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对于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

重要告知与声明

1.保障年龄:出生满60天至90周岁;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不超过保监会规定的限额;

3.本产品仅保障被保险人从中国大陆境内出发、目的地为境外地区的旅行,且必须于出行前购买;

4.保障期间:每次出境旅行,最短1天、最长180天,由购买时自主选择;

5.保单生效时年满71-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的身故、伤残及医疗费用相关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保障计划中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50%),价格维持不变。保单生效时年满81-9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的身故、伤残及医疗费用相关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保障计划中所载保险金额的四分之一(25%),价格维持不变;

6.购买份数:每位被保险人限购1份;

7.若被保险人保单生效前患有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或糖尿病中的任一疾病,则:在旅行中因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保险条款约定的疾病或其并发症申请索赔的(无论索赔的该疾病/症状是否在该旅行前曾出现),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

8.保单形式:中英文互译电子保单,可满足使馆对英文保单的要求,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号码等客户个人信息,是与计算保费、核保、客户回访等事项直接相关的重要客户信息,请您如实完整提供并正确填写;

10.信息安全: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