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百万家财保障

保障金额
价格
85元/年起
已下架

保险责任

房屋主体损失 50/50/100/300万
房屋装修损失 10/10/20/50万
室内财产损失 5/5/10/20万
室内盗抢损失 无/1/5/10万
水暖管爆裂损失 无/1/3/5万
居家责任 无/3/10/20万

保险责任(详见条款)

保险责任 保障金额(元) 说明
房屋主体损失 50/50/100/300万 在保险期间内,承保由于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失(房屋指房屋主体结构、以及交付使用时已存在的室内附属设备)。
房屋装修损失 10/10/20/50万 在保险期间内,承保由于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的房屋装修损失(房屋装修包括房屋装修配套的室内附属设备)。
室内财产损失 5/5/10/20万 在保险期间内,承保由于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的室内财产损失(室内财产包括便携式家用电器和手表,但不包括金银、首饰、珠宝、有价证券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室内盗抢损失 无/1/5/10万 在保险期间内,承保家用电器(便携式电脑、移动电话、数码播放器、照相机、摄像机等便携式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家具、文体娱乐用品、门、窗、锁、现金、金银珠宝、 首饰、手表等室内财产由于遭受盗窃、抢劫行为而丢失,经报案由公安部门确认后,可获得赔偿(每次事故绝对免赔500元)。便携式家用电器保额为室内盗抢损失保额的20%,现金、 金银珠宝、首饰、手表保额为室内盗抢损失保额的10%。
水暖管爆裂损失 无/1/3/5万 在保险期间内,承保被保险人房屋内因高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水暖管爆裂(水暖管包括被保险房屋内、楼上住户、隔壁邻居家以及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水暖管),导致的房屋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500元)。
居家责任 无/3/10/20万 在保险期间内,承保在被保险人中国境内居所内,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重要告知与声明

1.保障年龄:18周岁-65周岁;

2.承保房屋:被保险人拥有合法产权、建筑结构为钢混或砖混结构的居民住宅(不承保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3.保障金额:详见保障内容;

4.购买份数:每位被保险人限购1份;

5.保障期间:1年;

6.保单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号码等客户个人信息,是与计算保费、核保、客户回访等事项直接相关的重要客户信息,请您如实完整提供并正确填写;

8.信息安全: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