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卡资金损失保险条款(2016版)(B款)

 

总则

第一条如果您持有银行卡,无论是借记卡、信用卡都可以投保本保险。

保障内容

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您的银行卡出现下列情况,您在挂失或冻结前72小时内发生的资金损失,我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您的银行卡被他人盗刷、盗用、复制;

(二)您在被歹徒胁迫的状态下,将银行卡转交他人,或向他人透露银行卡信息、转账或支取现金给他人;

(三)您的银行卡对应的个人网上银行账户或手机银行账户被他人恶意盗用。

不能获得赔偿的情形

第三条 请您注意,出现下列情形或损失,我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

(一)您或家庭成员的操作错误、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二)您的银行卡或网银帐户被您雇佣的人员、共同居住的人员所盗用;

(三)您或其家庭成员自愿出租、转借银行卡给其他人;

(四)诈骗行为。

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

第四条 保险金额为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金额,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第五条 免赔额(率)是我公司不负责赔偿的部分,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您的义务

第六条 请您妥善保管银行卡账户的相关信息,如发生银行卡遗失、被盗窃、被抢夺抢劫、复制,或发现账单账目或资金交易异常后,请迅速向银行或支付机构办理挂失或冻结手续。

如何获得赔偿

第七条 当您的银行卡帐户或网银发生损失时,请参照下列索赔指引向我司索赔。

(一)您需通过上传照片的方式,提供下列索赔资料:

 1、您或附卡持卡人的身份证明;

 2、挂失/冻结证明、挂失/冻结记录;

 3、公安机关报案回执/立案证明;

 4、损失资金的交易记录。

(二)索赔指引

 索赔指引请见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

第八条 我公司会按照您银行卡帐户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在保险期间内,您可申请多次赔偿,但赔付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第九条 若损失涉及外币,则将按照损失交易当日的外汇兑换基准汇率使用人民币进行赔款支付。

第十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您的损失在有相同保障的其他保险项下也能够获得赔偿,我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赔偿限额与其他保险合同及本合同的赔偿限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我公司不负责垫付。您在请求赔偿时应当如实向我公司说明与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有关的其他保险合同的情况。如您未如实告知导致我公司多支付赔偿金的,我公司有权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第十一条 我公司进行赔偿后,保险金额相应减少。

第十二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我公司向您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您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请您协助向我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如果您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我公司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您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在我公司未赔偿保险金之前,您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我公司向您赔偿保险金后,您未经我公司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您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我公司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我公司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第十三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合同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您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我公司退还全部保险费。

第十六条 保险责任开始后,您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我公司将退回未满期保费。

计算公式:退回未满期保费=保险费 *(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释义

家庭成员:包括您的近亲属和与您共同生活的其他亲属。没有亲属关系但在同一家庭长期共同生活的人也视为您的家庭成员。

雇佣人员:指与您存在事实雇佣关系、为您提供家政服务工作的人。

共同居住人员:指与您共同居住在同一套房屋内超过5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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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号、户头号、手机号、银行卡校验类型、银行卡卡号、开户银行、银行预留手机号、实名状态、电子邮箱等);

(3)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投保地区、购车日期)【仅车险预约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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