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意外保险

出生日期

对不起,此年龄不在可投保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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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
7天
保障金额
详见保障内容
投保份数
1份
价格
0
已下架

保险责任

自驾意外伤害 10万
自驾意外医疗 1万

保险责任(详见条款)

保险责任 保障金额(元) 说明
自驾意外伤害 1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或以乘客身份搭乘非营业7座及以下个人用四轮小客车(不含国家机关及企事业用车、货车、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及残疾人电动车)时发生意外事故,且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事故为直接单独原因身故,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伤残根据约定伤残程度给付,最高不超过保单载明的金额。71周岁-80周岁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减半。
自驾意外医疗 1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或以乘客身份搭乘非营业7座及以下个人用四轮小客车(不含国家机关及企事业用车、货车、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及残疾人电动车)时发生意外事故,向合法注册的医生、护士、医院或救护车服务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重要告知与声明

1.保障年龄:1-80周岁;

2.保障金额:详见保障内容;

3.购买份数:每位被保险人限购1份;

4.保障期间:7天;

5.特别说明:

(1)公共交通工具:非营业7座及以下个人用四轮小客车(不含国家机关及企事业用车、货车、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及残疾人电动车)。

(2)71周岁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自驾意外伤害”的保险金额为保单所载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3)根据保监发〔2015〕90号的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包括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所购买的保险,但不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以及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投保年龄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投保年龄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故对于被保险人的投保限额超过上述规定的,保险公司不再承保,若尚未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仅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

6.保单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号码等客户个人信息,是与计算保费、核保、客户回访等事项直接相关的重要客户信息,请您如实完整提供并正确填写;

8.信息安全: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