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行天下亚洲旅游险

保障期限
价格
40元起
已下架

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 20万
医药费用补偿 5万
24小时全球紧急援助 50万
行李及随身财产损失 3000
行李延误 500
旅行者信用卡盗刷 2000
旅行个人责任 20万
旅行延误 600
保障期间自动延长 最长10天

保险责任(详见条款)

保险责任 保障金额(元) 说明
意外伤害 2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烧伤,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伤残、烧伤根据约定伤残程度给付,最高不超过保单载明的金额。71周岁-80周岁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减半。
医药费用补偿 5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该事故或疾病发生之日起90天内进行必要治疗,实际产生的已支出、必需且合理的医药费用,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71周岁-80周岁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减半。
24小时全球紧急援助 5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经保险公司指定的救援机构确认需要救援服务时,保险公司将承担医疗运送和送返所发生的费用;若不幸身故,保险公司承担安排遗体送返所产生的费用,其中丧葬费限额1.6万元,身故遗体送返限额:经典计划10万元,尊贵计划15万元,钻石计划、皇冠计划按实际费用给付。其它救援服务内容详见条款。
行李及随身财产损失 3000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因第三方盗窃/抢劫/企图盗窃行为、承运人或其他第三方责任,其合法拥有的随身财产(行李、行李中的个人物品及随身携带的物品,例如手提电脑、手机)遗失或意外损坏,保险公司赔偿随身财产的实际现金价值或修理费用,其中每件或每套行李或物品赔偿限额1000元。
行李延误 500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抵达预定目的地后,由该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保管及随行托运的行李未在保险单所载时间内送抵,延误6小时,一次性给付500元保险金。
旅行者信用卡盗刷 2000 【此保障仅适用于成年人】在保险期间内,成年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由于信用卡丢失或被盗窃、抢劫、抢夺而造成非授权人在下列情形非法使用其银行卡,保险公司赔偿直接因该非法使用所发生的账款(资金损失须于挂失该失窃信用卡之前的48小时内发生,且须在发现信用卡失窃后6小时内挂失): 1. 发行机构支付或从自动柜员机(ATM)提取现金或存款; 2. 购买或租用商品或服务的账款,包括但不限于网上购物。
旅行个人责任 2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死亡、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含仲裁费、诉讼费),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旅行延误 600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分子行为、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超售,导致原计划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每延误5小时,赔付300元保险金,累计不超过600元。公共交通工具未按原计划离开始发地或抵达目的地,延误时间以两者中延误较长时间核算。
保障期间自动延长 最长10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因以下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旅程延长,保险期间相应延长至旅程结束,最长不超过10日: 1. 旅行期间原计划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原定行程因恶劣的天气情况、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可避免的延误; 2. 该被保险人因罹患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致严重身体伤害入住当地医院并因此而导致其旅程延长。

重要告知与声明

1.保障年龄:1-80周岁;

2.保障金额:详见保障内容;

3.购买份数:每位被保险人限购1份;

4.保障期间:1-117天或1年;

5.特别说明:

(1) 如保险期间选择1年,出行次数不限,单次旅行天数不超过182天;

(2)71周岁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烧伤、残疾”、“公共交通意外身故、烧伤、残疾”、“急性病身故”、“医药费用补偿”的保险金额为保单所载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3)本保险保障被保险人从中国大陆地区出发亚洲范围内的海外旅行,涵盖地区包括但不仅限于文莱、新加坡、尼泊尔、柬埔寨、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老挝、澳门、马来西亚、蒙古、菲律宾、斯里兰卡、台湾、泰国和越南等国家和地区; 

(4)不承保在下列期间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侵略、外敌行为、敌对(不论是否宣战)、内战、叛乱、革命、起义、军事行动或篡权、受任何政府或国家权力机构的指挥对财产的没收或国有化或征用或毁坏或破坏的、暴乱骚乱; 

(5)根据保监会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以及航空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投保年龄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投保年龄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对于被保险人的投保限额超过上述规定的不再承保,若尚未达到限额的仅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 

6.保单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号码等客户个人信息,是与计算保费、核保、客户回访等事项直接相关的重要客户信息,请您如实完整提供并正确填写;

8.信息安全: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