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少儿门诊保(28天-17岁)

是否有社保
价格
485元起
已下架

保险责任

疾病门急诊医疗 2000
疾病住院医疗 2万
意外医疗 1万
意外身故、伤残 10万

保险责任(详见条款)

保险责任 保障金额(元) 说明
疾病门急诊医疗 2000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续保无等待期)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进行门诊、急诊治疗,其产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每次按免赔额200元,100%比例赔付保险金(如投保有社保计划但未经过社保补偿,按60%比例赔付保险金),每日累计赔付上限500元。如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延长15日。
疾病住院医疗 2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90天(续保无等待期)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进行进行住院治疗,其产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免赔额0元,90%比例赔付保险金(如投保有社保计划但未经过社保补偿,按60%比例赔付保险金)。如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延长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意外医疗 1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90天内在境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者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被保险人支出的必要合理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免赔额0元,90%比例赔付保险金(如投保有社保计划但未经过社保补偿,按60%比例赔付保险金)。如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保险期延长15日;住院治疗者保险期间延长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意外身故、伤残 10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伤残根据约定伤残程度给付,最高不超过保单载明的金额。

重要告知与声明

1.保障年龄:28天-17周岁;

2.保障金额:详见保障内容;

3.购买份数:每位被保险人限购1份;

4.保障期间:1年;

5.等待期:疾病门急诊医疗30天、疾病住院医疗90天(意外医疗及连续投保无等待期),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客户带病投保而指定的一个期间,在此期间即使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6.特别说明:如投保有社保计划但未经过社保补偿,疾病门急诊医疗、疾病住院医疗、意外医疗按60%比例赔付保险金;

7.保单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号码等客户个人信息,是与计算保费、核保、客户回访等事项直接相关的重要客户信息,请您如实完整提供并正确填写;

9.信息安全: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