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并发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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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金额
价格
77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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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糖尿病并发症保险金 1万/3万/5万

保险责任(详见条款)

保险责任 保障金额(元) 说明
糖尿病并发症保险金 1万/3万/5万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30天后,经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罹患任意一项或者多项本合同约定的糖尿病并发症(脑中风后遗症、终末期肾病、急性心肌梗塞、足部截肢、失明、酮症酸中毒深度昏迷),保险公司赔付糖尿病并发症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重要告知与声明

1.本产品名称为“糖尿病并发症保障”,由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以下简称“众安保险”),众安保险总部设立于上海,在全国不设分支机构,通过互联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开展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

2.保障年龄:0-65周岁;

3.保障金额:详见保障内容;

4.购买份数:每位被保险人限购1份;

5.保障期间:1年;

6.等待期:30天,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客户带病投保而指定的一个期间,在此期间即使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7.保单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号码等客户个人信息,是与计算保费、核保、客户回访等事项直接相关的重要客户信息,请您如实完整提供并正确填写;

9.信息安全: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